奉命行事不能免責 納粹戰犯關到老死又一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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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命行事不能免責 納粹戰犯關到老死又一人

文章 下士 » 週二 12月 03, 2013 10:0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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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命行事不能免責 納粹戰犯關到老死又一人
新頭殼作者: NewTalk 新頭殼 | 新頭殼 – 2013年12月3日 上午8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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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頭殼newtalk2013.12.03 洪聖斐/編譯報導

高齡92歲的納粹戰犯波靄爾(Heinrich Boere)前(1)日死於德國監獄。這是繼10月份,年逾百歲的前納粹德國黨衛軍上尉普里克(Erich Priebke)死於其在羅馬在家監禁的住所之後,晚近另1個高齡被逮捕,關到老死的納粹兇手。

1944年,波靄爾於荷蘭的布雷達(Breda)、福爾斯羅騰(Voorschoten)和瓦瑟訥爾(Wassenaar)射殺了1名藥劑師、1名自行車商和1名公務員。納粹駐荷蘭黨衛軍1個特別指揮部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執行54件殺人任務。波靄爾犯下的這3起殺人案,也在其中。

波藹爾在戰後在荷蘭被美軍逮捕。1949年,阿姆斯特丹特別法庭判處他死刑,後來終身監禁。然而波藹爾逃脫,在荷蘭藏匿一段時間後,逃回德國定居。

2010年,德國當局將時年88歲的波藹爾送上法庭。波藹爾的說詞和許多先前的納粹戰犯一樣,說自己只是奉命行事。

法官在判決中說,波藹爾必然很清楚,殺害平民是違法的。再者,波藹爾也不是被強迫成為納粹駐荷蘭黨衛軍該特別指揮部的成員。因此,他的殺人罪名成立。

戰後西方各國法庭訴究擔任納粹幫兇時,被告經常會以奉命行事來試圖卸責。然而,各國法院樹立的原則是:公務員服從上級違背法理的命令,仍必須負起刑責。

《中華民國刑法》第21條第2項也有相同的規定:「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,不罰。但明知命令違法者,不在此限。」
官待民如芻狗, 民視官如仇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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